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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證交法第14條修正案】 又是肥貓?員工平均年薪60萬 董監薪酬1.2億

台灣低薪問題遲難解決,卻有部分企業董監坐領天價酬勞,立委曾銘宗今直言,部分企業沒天良,據其掌握資料,就有ICT產業上市櫃老闆員工平均薪資不到60萬,董監酬勞卻領1.2億元,差距非常大,為此提出《證交法》第14條修正案,要求企業須公布董事及監察人酬金,以及董事薪酬與非主管的全體員工薪酬中位數差距,應有一定倍數限制等事項。最後,立院初審通過,企業年度財報須揭露「薪資報酬政策」、「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等相關資訊。

因應低薪問題,曾銘宗等立委提案《證交法》第14條修正案,要企業編製年度財報時須揭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個別董監及經理人薪酬,全體員工薪酬總額、平均數及中位數,非擔任主管職的全時員工薪酬總額、平均數及中位數;另也要求董事薪酬與非主管的全體員工薪酬中位數差距,應有一定倍數限制,至於認定標準及倍數限制由主管機關訂定,違者須由負責人公開說明理由。

曾銘宗指出,美國等國家便有鼓勵企業實施董事薪酬與非主管的全體員工薪酬中位數差距,應有一定倍數限制等制度,且在企業公布董監及經理人薪酬部分,在美國、香港、新加坡等地更行之有年。

不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指出,揭露董監事、經理人酬勞,一直是金管會努力進行方向,目前已有規定就特定條件,要求企業須在年報上個別揭露董監事酬金,不一定要法治化。且若全體要求上市櫃公司全部揭露「個別」董監事酬勞,那可能有人會反應,金管會要保護個別人身安全嗎?

顧立雄說,大家都擔心肥貓問題,但要吸多少油水才叫肥貓,且像是台積電被封為台股護國神山,可以去探究一下台積電獨董的薪水,若大家認為是肥貓,但外資還是特別愛買台積電。

顧立雄表示,薪水揭露是公司治理事項,金管會總不能跟台積電說,獨董和員工薪水要訂一定倍數,「那我可能會接到張忠謀電話」。

但立委賴士葆指出,過去立院法制局便常有研究報告指出,許多行政命令應法制化,才不會因主委等主管換人,有不同政策方向,認為應法制化。立委陳椒華也直言,國內低薪且不合理的情形十分嚴重,30年前同樣學歷的起薪,與目前相差無幾,理應要求企業薪資合理化,讓員工共享公司經濟成果。

最後通過金管會所提對案,給予金管會循序漸近時間,要求企業編製年度財報時須揭露「薪資報酬政策」、「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等相關資訊。

摘自:2020/04/15 (中時) 王莫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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