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0-15
【中運工會新聞稿】逾300台灣船員家庭陷困境 勞動部還幫中鋼護航?
【中運工會1009行動採訪通知】
逾300台灣船員家庭陷困境 勞動部還幫中鋼護航?
部長何佩珊若不解決 上百船員將「#直接進勞動部求助」
準國營中鋼集團旗下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中鋼運通公司,七月起違法中斷其所聘僱的台灣船員勞、健保,長時間拖延遲遲不肯再次派任在岸的台灣船員上船工作、變相逼退台灣船員,導致目前已超過300個台灣船員及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中鋼運通工會在七月上百名會員(台灣船員)遭到資方違法中斷勞、健保時,即立刻向勞動部檢舉及反應,表示因中鋼運通與船員間的勞動契約應屬於不定期契約,資方片面斷保已明確違法。然而,勞動部竟未因此幫船員主持公道,要求資方不得斷保,勞動部勞保局反而在七月底回覆中運公司公文中,間接接受了中鋼運通對船員斷保的事實,而將認定勞動契約與否及其性質等這些本來就應該是勞動部的權責,推卸得一乾二淨,敷衍地要工會與船員自己去找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法院!此舉無異於幫著違法欺壓台灣船員的中鋼集團及中鋼運通公司護航、解套!
如今,距離中鋼運通公司違法將所雇用船員斷保已經整整超過一百天,工會與失去工作權的台灣船員及家屬們忍無可忍,明(9)日上午,決定再次大規模動員北上勞動部,要求部長何佩珊必須出面承諾解決,針對資方違法行徑立即要求限期改善,讓遭違法逼退的台灣船員得以重新回到上船工作,保障其家庭生計。
中鋼運通工會強調:倘若明天勞動部不給船員一個明確的交代,承諾限期內協助遭違法逼退的船員得以回到船上工作、遭到資方違法中斷投保的勞健保得以重新恢復,失去工作權的上百名船員、家屬與聲援的各友會,將「#直接進入」勞動部內部長辦公室找何佩珊部長「#當面陳情」,在沒得到勞動部實質保證前,工會及船員絕會不輕易離開,#更不排除後天(10日) #上午帶著失業的船員與家屬們前往總統府前廣場的國慶大會上 ,直接向賴清德總統陳情、求救!
*時間:2024年10月9日上午10點
*地點:勞動部大門口前(台北市松江路2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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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運工會1009行動採訪通知】英譯版
Over 300 Taiwanese seafarer families are in distress, and the Ministry of Labor still defends China Steel?
If Minister Ho Pei-shan doesn't resolve this, hundreds of seafarers will "enter the Ministry of Labor to seek help"
Since July, China Steel Express(CSE),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the state-owned Steel Group (CSG), has illegally terminated the labor and health insurance for Taiwanese seafarers and delayed reassigning shore-based Taiwanese seafarers to ships, pushing over 300 families into financial distress.
When over 100 Taiwanese seafarers had their labor and health insurance unlawfully cut off by CSE in July, The CSE Union has immediately reported it to the Ministry of Labor, arguing that the labor contracts should be indefinite and the termination illegal. However, the Ministry did not intervene. Instead, in late July, the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indirectly accepted the company illegal practice and redirected the responsibility for determining the labor contracts’ nature back to the union and seafarers, suggesting they seek help from local labor authorities or courts. This response essentially defended CSG and CSE from their unlawful actions.
It has been over 100 days since CSE illegally terminated seafarers’ insurance. The union, affected seafarers, and their families, have reached their limit. Tomorrow morning (the 9th), they will mobilize a large-scale protest to the Ministry of Labor, demanding that Minister Ho Pei-shan’s commitment to resolving the issue. They demand immediate action to correct the company's illegal actions, allowing the wrongfully dismissed seafarers to return to work and secure their families' livelihoods.
The Union stresses that if the Ministry of Labor doesn’t promise to help the wrongfully dismissed seafarers return to work and restore their insurance, hundreds of seafarers, their families, and supporters will "enter" the Minister Ho Pe-shan's office to petition directly. They won’t leave without a substantial guarantee and may go to the National Day event at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Plaza on the morning of the 10th to directly petition President Lai Ching-te for help.

2022-11-24
文獻取自自由廣場》從僱用契約爭議檢討船員勞動政策 2022/11/19 05:30 ◎ 林良榮
自由廣場》從僱用契約爭議檢討船員勞動政策
2022/11/19 05:30
◎ 林良榮
日前根據相關報導,長期受雇於中鋼運通企業的船員由於長期以來皆與雇主締結「定期勞動契約」,導致工作年資無法延續計算因而產生有關工作權或退休金保障等之爭議,對此,中鋼運通企業工會發起陳情行動,要求交通部廢除「定期」契約範本,並使船員工作權應受「不定期」契約之保障!
上述之勞資爭議雖已存在我國海運界多年,惜長期未受一般社會大眾與媒體之關注,直至今日船員走上街頭始引發社會各界的重視。此一爭議的核心問題即在於我國船員法上有關船員的僱用關係契約類型與僱用期間所引發之爭議問題。
然就我國現行相關法律規範與船員契約履行之實務經驗觀察,長年以來我國的海運船員被迫與雇主締結定期勞動契約之情形顯然存在諸多不合理之現象。
長期受雇於中鋼運通企業的船員由於長期以來皆與雇主締結「定期勞動契約」,導致工作年資無法延續計算因而產生有關工作權或退休金保障等之爭議,工會發起陳情行動,要求交通部廢除「定期」契約範本,並使船員工作權應受「不定期」契約之保障。(本報資料照)
本文認為,船員的勞動契約應有不定期勞動契約之適用。主要理由簡要說如下:
一、根據我國船員法第2條規定,海員係指受雇用人僱用,由船長指揮服務於船舶上之人員。因此,除船員法有特別規定外,自有勞基法之適用。換言之,有關勞動契約之類型應依勞基法第九條之相關規定適用之。亦即,如「有繼續性工作」之性質者,應為不定期契約;得為定期契約者,必須符合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非繼續性」之工作特徵。
二、又,根據我國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6 條之規定,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其要件如下:
1.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2.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3.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4.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根據上述規定,基於船員本身特性的工作,特別是長程航線的跨國運輸,由於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已明定特定期間之要件規範而當然排除適用,但即使是「特定性」工作,也必須根據船員與船公司之間的契約內容、勞務關係、公司管理規定,以及事實之勞資關係等情形加以判斷,而非僅以船員之勞動過程中包括「上船期間」之勞務給付,即認定雇主得與船員為締結特定性之勞動契約。
三、根據中鋼運通公司現行相關具有工作規則性質之管理規定,包括「船員任用作業管理要點」、「船員異動管理要點」之規範、職業安全會議「安排候派船員參加工安相關課程」,以及勞資之間事實上長期之繼續性僱用關係等加以判斷,已難謂中鋼運通公司與我國籍船員之間的勞動契約非屬於繼續性之勞動契約。則,以該公司與船員之間締結「定期勞動契約」,似有為規避不定期勞動契約之規範適用而有於契約形式上偽裝「定期勞動契約」之嫌。勞資雙方雖於契約形式上締結「定期勞動契約」,但顯難謂該當雙方內心締約意思之真實合意,不能僅以此書面契約作為契約定性之唯一判斷。
四、根據我國船員法第12條之規定,「雇用人僱用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送請航政機關備查後,受僱船員始得在船上服務。僱傭契約終止時,亦同。」以及同法第17條第1項之規定,「雇用人應訂定船員工作守則,報請航政機關備查。」就立法文字上雖以「備查」定之,但基於對船員之保障,以及我國現行勞基法有關工作規則之規範,應使該「備查」要件以「核備」為解釋,或至少行政機關應採取事前實質核備之行政作為,否則將使具有高度危險性之海上工作,其涉及受雇者權益之內部管理規範竟採取較陸地勞動更為低度之行政監督。就此,行政機關自應就雇主與船員所締結之「勞動契約」是否具有繼續性採取實質之認定。
五、根據我國現行船員法第13條之規定,「雇用人僱用船員僱傭契約範本,由航政機關定之。」就本條文所規範者乃「僱用契約」範本,無疑地,自以一般「繼續性」之不定期勞動契約為範本,提供勞資雙方締約之參考;該條文之立法目的,乃在於:以勞資雙方締約方式與契約內容等之就契約締結認識上之地位不平等,期以行政機關提供契約範本以為勞資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準性規範。惟,現行主管機關非但未依法提供「船員僱用契約範本」,反而提供「船員定期僱用契約範本」,似有違反現行法律規定並嚴重誤導船員對於契約締結之認識而導致自身權益受損之結果。
最後,除上述船員僱用契約所生之爭議外,本文亦強烈期待有關行政主管機關亦應就我國船員之其他相關權利進一步深入檢討;現行船員法與相關法規之內容顯然早已面臨全面檢討之必要,政府若不積極採取行動,恐怕將使我國籍船員快速流失,並導致年輕船員將因勞動條件之惡劣而拒絕上船工作。另一方面,近年來有關不適用於我國船員法之漁船船員的勞動權利亦存在不少爭議問題,且由於我國籍之年輕船員早已相當排斥漁船勞動之惡劣工作條件而進一步引發外國籍勞工保障之勞資爭議,並引起國際關注。無疑地,政府應盡快早日全面檢討我國從事運輸與漁捕船員的勞動權利保障之相關規範,乃至於整體的海上勞動政策發展方向。否則,所謂的海洋國家之想像將難以找到實踐的出路,遑論從事海上基層工作之勞動者如何持續地懷抱對工作的熱情。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與勞工所合聘副教授,勞動視野協會理事長 )

2020-10-07
中鋼股東會氣氛 20年最緊張
中鋼股東會氣氛 20年最緊張
摘錄(2020-06-20 02:00經濟日報 記者林政鋒/高雄報導)
特定股東有備而來,中鋼昨(19)日經歷一場戒備最嚴、開會時間最冗長的股東會,氣氛緊張為20年來股東會罕見,中鋼董事長翁朝棟以平常心應對,讓股東會具備親和力與質感。
中鋼股東說,近20名理念相同者昨天結伴參加中鋼股東會,是希望中鋼集團各子公司應加強勞資協商。
由於公司事先知悉,採高規格管理,進場前除防疫措施,還用金屬探測器檢查,股東會現場更安排大量保全人員。
股東會開始後,特定股東群提交大量發言單,先要求撤除現場保全人員,並輪番發言拖延時間,翁朝棟一一答覆,並強調保全是要保護包括發言者在內所有股東,不能擅離職守。
翁朝棟表示,所有股東的聲音都要聆聽,大家以歡喜心參加股東會,依法要在合乎議事規則前提下讓股東暢所欲言,他強調,中鋼是正派經營公司,絕對禁得起考驗。
中鋼員工也表示,不認同有心人透過股東會施壓,中鋼是大家庭,應更和諧理性透過體制轉達見解,創造勞資雙贏。

2020-05-29
中華電信109年度股東常會~工會應用公司治理CSR興利除弊!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聯合新聞稿2020.05.29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指出:中華電信於101年2月24日,借由中華國際黃頁透過台灣金融研訓院遴選纜線技術專員,從事電信法第11條第一類電信人孔纜線作業人員,再派駐至中華電信各營運處客網單位工作。經查中華國際黃頁在經濟部商業司營業項目並無電信法第11條第一類特許執照,也非人力派遣招募公司,卻於102年1月30日強迫將該批專業人員,移轉至中華電信新成立子公司「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淪為派遣工,不同意者資遣。103年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宏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登記為資訊服務業、工程業、管理服務業也非屬電信法第11條規定之電信服務。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表示:中華國際黃頁打著到中華電信工作名號招募社會菁英,從事人力派遣招募,再將這批人員轉掛至派遣公司,改名後的宏華國際依舊沒有電信法第12條第一類特許執照以及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證,至今一再違法,使其員工從事電信法第12條工作。中華電信明顯是藉由中華國際黃頁掛羊頭賣腐肉,變相壓低人事成本,剝削基層勞工。不符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勞動平權價值。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許福利理事長表示:勞動部於108年6月21日增訂勞基法第17條之1,禁止要派單位規避雇主責任,將已面試通過勞工,轉掛於派遣事業單位,再行派遣到要派單位。中華電信於109年1月13日為了避免違反勞動事件法,南區電信分公司客網處竟然要求中華電信員工不得與宏華人員一起工作,導致同一件工作一定要分兩批人完成。然而,至今實際上的指揮監督還是中華電信主管,堂堂一間美國華爾街上市公司居然表裡不一,說一套做一套。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張緒中理事長指出: 中華電信為何將業務承攬給非第一類、第二類電信事業宏華國際公司?該承攬公司是否依電信法第43條加入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本案中華電信公司涉及違反電信法情事,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38%官股,應當責要求中華電信公開說明。而宏華國際公司為中華電信100%持股子公司,人員晉用標準應該比照中華電信公開對外招考或遴選。近年來宏華國際人員晉用及升遷均不透明,已經淪為少數高層將其子女漂白進入宏華的後門,中華電信公司經營高層責無旁貸。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與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呼籲:基於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關照員工及利害關係人權利,落實勞動平權同工同酬精神,儘速將宏華國際(股)公司員工納編中華電信公司。
新聞聯絡人:邱文霞秘書長 0937-332-882

2019-12-10
1210世界人權日&美麗島事件40周年 高捷快閃行動及中央公園言論廣場工會轉型正義開講
『誰將自由賣掉以換取黃金和榮耀,誰就等于出賣了自己生來就有的權利。』-惠普爾
『世界之所以成為一個危險的地方,不是因為那些行惡事的人,而是那些看見惡事卻無動於衷的人。』-愛因斯坦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指出: 台灣歷經三次政黨輪替,價值扭曲、民主變調、媒體變色、分配惡化。面對「大人物」時代,工會鬥爭進入春秋戰國時代,台灣最大職業族群-勞工,我們有什麼想像? 2019年12月10日,適逢高雄美麗島事件40周年,同時,當日也是世界人權日。因此,身為高雄勞工,如何珍惜美麗島民主前輩,用血淚灌溉的民主人權花蕊,使高雄成為民主人權魅力的城市,而非藍綠鬥爭,政客操弄奪權傀儡。高雄市獨立總工會第一屆理事會第12次會議決議,1210舉辦高捷快閃行動,及中央公園言論廣場工運轉型正義:「建構工會第三勢力 拒絕政黨小三苦力」開講活動。愛台灣 不是奪權貪腐的安非他命 ;愛高雄,顧弱勢,邁唬爛,要頂真。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表示:台灣的工運組織發展,隨著台灣政治民主化,變的多元自由,一黨獨大時期,在野黨批判諷刺政府「黨政不分,日時念經,暗時摸奶」;然政黨輪替後,勞委會陳菊集團新潮流人馬,涉及2003年全國產業總工會,及高雄市產業總工理事長選舉買票及作票事件,主要關係人:前勞委會主委涉貪認罪判刑盧天麟、現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鍾孔炤等;勞委會,民進黨中央黨部,台灣勞工陣線,公開用國家資源,由官方與黨部舉辦號稱「黨、政夥伴關係」座談會,毫不避諱「日時念經兼摸奶」,只要能選贏,鞏固派系利益,政策操弄買票、作票,不知民主價值為何物。相關事件第一手文獻,將在開講現場提供,歡迎關心台灣民主人權,及獨立工會發展朋友,到現場分享。
世界人權日&美麗島事件40周年紀念活動
活動目的::
1210世界人權日暨美麗島40周年紀念,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感念台灣民主前輩,追求民主人權之勇氣與奉獻精神,深化民主人權素養,推動工運轉型正義,特別選擇1210,假高雄中央公園言論廣場,進行勞動人權轉型教育活動。
活動時間:108年12月10日上午10時30分-12時
活動地點:中央公園言論廣場
出席人員: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張緒中理事長、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董事長 鄧學良顧問、東廠事件吹哨者吳佩蓉立委候選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李賢能理事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林碩杰理事長、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關係企業工會劉健益理事長、高雄市台灣銀行企業工會陳錫川理事長、臺勤高雄分公司企業工會鄭盈昇理事長、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柯震榮理事長、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事長許福利、臺灣爭議調處產業工會理事長荊建文、高雄銀行企業工會董事李宗坤、高雄市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李崑山、高雄縣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吳榮利暨各工會代表幹部等。

2019-12-10
1210世界人權日&美麗島事件40周年 高捷快閃行動及中央公園言論廣場工會轉型正義開講
1210世界人權日&美麗島事件40周年,高捷快閃行動及中央公園言論廣場工會轉型正義開講。歡迎高雄市民、勞工朋友作伙來分享!
誰將自由賣掉以換取黃金和榮耀,誰就等于出賣了自己生來就有的權利。-惠普爾
世界之所以成為一個危險的地方,不是因為那些行惡事的人,而是那些看見惡事卻無動於衷的人。-愛因斯坦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指出: 台灣歷經三次政黨輪替,價值扭曲、民主變調、媒體變色、分配惡化。面對「大人物」時代,工會鬥爭進入春秋戰國時代,台灣最大職業族群-勞工,我們有什麼想像? 2019年12月10日,適逢高雄美麗島事件40周年,同時,當日也是世界人權日。因此,身為高雄勞工,如何珍惜美麗島民主前輩,用血淚灌溉的民主人權花蕊,使高雄成為民主人權魅力的城市,而非藍綠鬥爭,政客操弄奪權傀儡。高雄市獨立總工會第一屆理事會第12次會議決議,1210舉辦高捷快閃行動,及中央公園言論廣場工運轉型正義:「建構工會第三勢力 拒絕政黨小三苦力」開講活動。愛台灣 不是奪權貪腐的安非他命 ;愛高雄,顧弱勢,邁唬爛,要頂真。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表示:台灣的工運組織發展,隨著台灣政治民主化,變的多元自由,一黨獨大時期,在野黨批判諷刺政府「黨政不分,日時念經,暗時摸奶」;然政黨輪替後,勞委會陳菊集團新潮流人馬,涉及2003年全國產業總工會,及高雄市產業總工理事長選舉買票及作票事件,主要關係人:前勞委會主委涉貪認罪判刑盧天麟、現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鍾孔炤等;勞委會,民進黨中央黨部,台灣勞工陣線,公開用國家資源,由官方與黨部舉辦號稱「黨、政夥伴關係」座談會,毫不避諱「日時念經兼摸奶」,只要能選贏,鞏固派系利益,政策操弄買票、作票,不知民主價值為何物。相關事件第一手文獻,將在開講現場提供,歡迎關心台灣民主人權,及獨立工會發展朋友,到現場分享。
世界人權日&美麗島事件40周年紀念活動
活動目的: 1210世界人權日暨美麗島40周年紀念,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感念台灣民主前輩,追求民主人權之勇氣與奉獻精神,深化民主人權素養,推動工運轉型正義,特別選擇1210,假高雄中央公園言論廣場,進行勞動人權轉型教育活動。
活動時間:108年12月10日上午10時30分-12時
活動地點:中央公園言論廣場
出席人員: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張緒中理事長、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董事長 鄧學良顧問、 東廠事件吹哨者吳佩蓉立委候選人、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李賢能理事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林碩杰理事長、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關係企業工會劉健益理事長、高雄市台灣銀行企業工會陳錫川理事長、臺勤高雄分公司企業工會鄭盈昇理事長、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柯震榮理事長、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事長許福利、臺灣爭議調處產業工會理事長荊建文、高雄銀行企業工會董事李宗坤、高雄市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李崑山、高雄縣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吳榮利暨各工會代表幹部等。

2019-11-29
顧人權 爭平權
陳情時間:2019年11月29日上午10時
陳情地點: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門口
陳情單位: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暨會員工會
陳情訴求:
台灣政治光譜更是有史以來,從總統、副總統到五院長都是南部人,甚至總統、立法院長、行政院長都是屏東子弟,連副總統、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副院長、勞動部長等都是來自高雄。試想: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長都是屏東人,副總統、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副院長、勞動部長都是來自高雄,結果台南、屏東、高雄、澎湖等縣市勞工在精神及經濟雙重負擔下,都需要到台北擊鼓鳴冤,這對長期號稱關心弱勢勞工,強烈批判重北輕南政策的執政黨,是何等諷刺!
工會訴求:
陳請行政院在108年12月10日前,回應高雄市議會朝野共同支持決議,及高雄市政府107年5月7日,高市府關字第10733265300號函陳報勞動部,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訴求:「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辦公室,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律師、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矯正台北中心思維,彰顯政府重視弱勢勞動人權。」

2019-11-29
2019.11.29「顧人權 爭平權」陳情活動
108年11月29日上午10時,由高雄市獨立總工會由張緒中理事長帶領會員工會理事長暨理監事,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陳情,陳情訴求: 陳請行政院在108年12月10日前,回應高雄市議會朝野共同支持決議,及高雄市政府107年5月7日,高市府關字第10733265300號函陳報勞動部,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訴求:「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律師、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矯正台北中心思維,彰顯政府重視弱勢勞動人權。」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指出:高雄市獨立總工會、高雄市職業總工會、台灣工會大聯盟、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等工會團體,在106年五一勞動節以「翻轉台北 高雄風起」,向總統府南部辦公室陳情,提出「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辦公室,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律師、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107年五一勞動節以「反剝削 爭平權 要分享」為題,二度陳情高雄市議會,獲得高雄市議會朝野黨團支持決議,經高雄市政府於107年5月7日函報勞動部。勞動部於107年9月回應,同意對申請不當勞動裁決案之工會,事後給予交通費補助。卻遲遲不願於行政院各聯合服務中心,設立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讓受壓迫工會與工會幹部公平行使救濟權利,明顯因為官僚心態,實質重北輕南,歧視南部勞工,造成不平等待遇。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張緒中理事長表示: 政府為了服務選民,行政院在北、中、南、東、雲嘉南地區都增設辦公室。為何不能在行政院各地區辦公室也成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更何況,連司法機關台灣高等法院都還有台中、高雄、台南、花蓮設有分院,讓人民能就地行使救濟權利。而中、南部勞工或工會遭受資方打壓迫害已夠悲慘!為什麼只能到台北申請裁決救濟?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基於「改變從高雄開始」的行動決心,監督政府將「疼惜勞工,尊嚴工作」口號,轉化有溫度的制度。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強烈主張: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律師、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
張緒中理事長表示: 【1129顧人權 爭平權】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陳情活動,工會訴求及理由如下:
壹、陳情訴求:
請行政院在108年12月10日前,回應高雄市議會朝野共同支持決議,及高雄市政府107年5月7日,高市府關字第10733265300號函陳報勞動部,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訴求:「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辦公室,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律師、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矯正台北中心思維,彰顯政府重視弱勢勞動人權。」
貳、訴求理由:
100年5月1日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實施,由勞動部成立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凡資方違反工會法第35條,及團體協約第6 條之不當勞動行為,勞方得向該委員會提起裁決。然,「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只設於台北市勞動部內。因此,全台工會或勞工朋友遭受資方不當勞動行為打壓,包括非法解僱工會幹部,都需要多次北上參加裁決會議,無論經濟、時間精神成本,都是二次霸凌傷害。該項制度形同古早時代,遭受冤屈勞工進京擊鼓鳴冤,行政機關竟然比皇權時代還官僚。
台灣政治光譜更是有史以來,從總統、副總統到五院長都是南部人,甚至總統、立法院長、行政院長都是屏東子弟,連副總統、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副院長、勞動部長等都是來自高雄。試想: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長都是屏東人,副總統、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副院長、勞動部長都是來自高雄,結果台南、屏東、高雄、澎湖等縣市勞工在精神及經濟雙重負擔下,都需要到台北擊鼓鳴冤,這對長期號稱關心弱勢勞工,強烈批判重北輕南政策的執政黨,是何等諷刺!
因此,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訴求,得到高雄市議會朝野黨團支持決議,高雄市政府認同該項訴求,107年5月7日以高市府關字第10733265300號函陳報勞動部在案。行政院如何「馬上」回應南部民意與政治承諾,在國家經濟政策及勞動法制上,落實勞動平權。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期待,來自南部子弟:蔡總統、總統府陳秘書長、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勞動部許部長、立法院蘇院長等官員民代,基於照顧高雄弱勢勞工,展現施政魄力,責成相關單位立即回應工會訴求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許國華代表接見,收下高雄市獨立總工會陳情書,許執行長並以美麗島事件見證人及投入民主運動經驗同理心,對工會106年提出訴求後,至今未能妥善處理,對陳情工會幹部付出,表達歉意。並強調該項訴求事關人權,不能以經濟成本角度處理,表示認同本會訴求,讓受壓迫工會及幹部能就近行駛救濟權利。許執行長接下陳情書後,
並邀集張理事長、鄧學良博士及各工會理事長,至該中心9樓會議溝通,並請勞動部部長室秘書趙小姐,進行對話。最後,許副執行長及趙祕書爽快承諾,在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40周年,這個象徵民主人權的日子,會給高雄市獨立總工會答覆。
最後,張緒中理事長呼籲:來自高雄、受中央倚重之陳其邁副院長、許銘春部長、陳菊秘書長、高雄選出之立委諸公,「愛高雄、疼勞工、顧人權、爭平權」,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期待,在高雄美麗島事件40周年,暨世界人權日前,在這個有歷史意義日子,能夠獲得政府善意回應。

2019-10-24
請朝野政黨協商通過證券交易法第14-7修正案 上市公司設置勞工董事 台灣產業民主最後一哩路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指出:由台灣工會監督企業社會責任大聯盟與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推動上市公司設置勞工董事制度。由國民黨黃昭順委員等21人及民進黨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14-7」條文修正案,於107年12月5日第9芥蒂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七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如附件公文)
高雄市獨立工會張緒中理事長表示: 台灣公司治理完全以美國華爾街馬首是瞻,黨國侍從政治文化思維的財經官員,從制度規劃到資格限制,不僅裁判兼球員,更是自肥圍事。檢視兆豐金、永豐金、樂陞到大同華映經營爭議案,過去財經大員:前財政部長邱正雄、前經建會主委薛琦、前經濟部長尹啟銘等均列名獨立董事,可見一般。
張緒中理事長指出:台灣2000年修正「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5條」,增設五分之一勞工董事,歷經將近19年實驗,如中華電信、中鋼等公股上市公司,無論經營績效與社會評價,均獲正面肯定。而2018年1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企業社會責任(CSR)正式列入公司法中,凸顯公司從追求最大利潤,進化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權益。透明誠實經營、重視勞動人權、兩性平權、合理薪資、到重視環境保護、健康職場等都是實踐CSR的重要課題。如何將CSR法制儀式,轉化成為勞、資雙方共享價值,提升社會各族群信任指數,深化社會資本,正是數位幸福學核心課題。
張緒中理事長認為:基於上市公司資金取之於社會大眾,公司的成敗非僅關係個人利益,更攸關投資人、員工工作權。如近來華映公司破產下市案,無論本勞及外勞相關補償補助,皆由納稅義務人負擔。因此,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宣示公司透明化經營、實踐員工是公司的資產,工會及獨立公民團體結盟,自2016年遊說立法委員及各黨黨團,提出增訂「證券交易法第14-7條文修正案」,爭取上市公司至少應有一席勞工董事。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表示: 由於法案不跨屆規定,如果立法院第9屆最後一會期未審查通過,法院將歸零重新提案處理。自2016年跨黨派委員支持推動,但因金管會作梗,導致法案遲遲無法通過。目前法案已送院會,只要朝野政黨協商同意,就可列優先法案,本會期通過。工會呼籲:請蘇貞昌院長展現當年全台推動「勞動權入憲」初衷,用制度關照全台最大族群「民間勞工」。只要執政黨真心認同:台灣勞工教育水平,員工是公司最珍貴資產,上市公司應置勞工董事制度,就是勞、資、政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透明共享最佳實踐。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及台灣工會大聯盟強烈呼籲:全台工會團體尤其是民營上市公司,如台塑、長榮及金融業工會,為建立勞資共享平權共好新社會,民主法治國時代,衝突抗爭後,就是要建立法治。長榮員工罷工在權力資訊不對稱結構下,至今仍遭資方用司法打壓。不要讓這群勇敢女性的血淚白流,請全國工會夥伴把握機會,權利不會從天掉下來,執政黨想過的法案沒有不通過。我們應該全力監督執政黨實現產業民主承諾,台灣獨立的工會:大家一起行動吧!

2019-05-20
中華電信突襲「慶祝母親節499優惠方案」,涉嫌違反勞基法強制勞動,惡整消費者
中華電信突襲「慶祝母親節499優惠方案」,涉嫌違反勞基法強制勞動,惡整消費者,不重視忠實老客戶,更凸顯行動業者長期暴利,剝削電信消費者,造成公司、員工、消費者三輸局面,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強烈呼籲勞檢單位應立即進行勞動檢查。499方案應不限時間、不限對象,延長499方案申辦期限,讓新舊客戶均能轉換為新方案。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指出,針對媒體形容電信衛生紙之亂--中華電信慶祝母親節499優惠方案,造成中華電信全國各地營業門市及空中櫃台爆量,導致員工強制勞動,無法正常作息用餐,客戶苦等多時,甚至部分營業時間至凌晨2時才結束亂象。更諷刺的是,中華電信以「慶祝母親節為名」推出優惠方案,事前完全沒有做好完整配套措施,在4月30日剛剛結束公教優惠方案,又突襲員工及消費者,特別電信門市櫃台及空中櫃台勞工,幾乎以女性同仁為主,電信業者完全無視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製造勞工精神壓力及過勞可能性,毫無企業社會責任。因此,在本月15日優惠方案結束之前,電信女性勞工,將度過一個有史以來最黑色的母親節。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今(10)日理事會決議,針對中華電信慶祝母親節499優惠方案,導致之一連串亂象,特發表聲明如下: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表示:中華電信499行動方案,間接證明台灣行動電信業者長期獲取暴利,變相剝削電信消費者。對長期支持中華電信的消費者,認為長期1399元吃到飽,對照現有499元方案,普遍認為自己是被中華電信戲弄剝削的白痴。中華電信499行動方案,涉嫌違反公司治理誠實經營,背棄長期支持之行動消費者。目前電信消費市場混亂廝殺,惡整消費者,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精神?主管機關應依法監督糾正。
中華電信公司門市、空櫃服務幾乎都是女性員工,中華電信為此方案延長營業時間、強制員工超時加班因應,讓員工無法正常作息,有強制勞動之嫌,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勞檢機關應主動實施勞檢。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強烈要求:勞動部許銘春部長應針對電信業者進行全面勞檢。同時,高雄市獨立總工會今日已向高雄市政府具名檢舉,並要求立即進行勞檢,依法開罰,公布違法業者。
今日中華電信門市依舊擠爆,甚至叫號機故障,為因應499方案到5月15日為止,消費者,尤其老客戶,寧願繳交大筆違約金,轉換為499方案,導致門市、空中服務人員疲於奔命,主管基層員工動員加班,仍無法消化客戶需求。完全不符合公司要求員工,以客為尊之經營理念,惡搞消費者。工會強烈要求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謝繼茂公開向消費者及員工道歉。
工會呼籲:中華電信499方案應不限時間、不限對象,延長499方案申辦期限,給予消費者足夠時間,讓新舊客戶均能轉換為新方案,以符公平交易、以客為尊正派經營精神。